规范办学倡议书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提出本倡议书,以自律共勉。
一、认真学习民办教育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维护民办学校的整体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
二、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并重,实施素质教育;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应认真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制定所设专业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计划,科学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三、树立教育质量第一的思想观念,认真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练内功、比内涵、强底气,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以高质量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
四、自觉执行“四不准”,不准在工作日聘请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代课,不准为公办学校教师提供教学场地及资质,不准组织与“小升初”挂钩的统一考试,不准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
五、对学员按备案并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对要求退学的学员,按公示的规定退费。
六、要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与社区互动合作的机制,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七、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定期检查校舍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状况,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八、尊重学员,尊重家长,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处理纠纷时要积极慎重,小事要耐心细致及时化解,大事要及时报告,并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九、学校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加强团结,公平竞争。
十、主动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加强教师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努力学习先进学校的办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