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自评提纲


关于开展《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自评提纲

(讨论稿)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市第四次老年教育工作会议筹备组的有关工作精神,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拟对《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开展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
二、评估内容
评估要紧紧围绕《发展规划》,逐项逐条评估落实的基本情况,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效,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基本完成《发展规划》后的对策和建议。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
(一)评估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要对重大指标是否达到预期进度作出说明,并根据其完成程度及对后几年的判断分析,提出建议。其中,要对《发展规划》主要目标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实现进度、实现程度等。
(二)评估规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为完成任务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三)评估规划中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费投入、组织保障、项目支持等。
(四)评估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对《发展规划》中的教育重点工程进度、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实施成效进行评估。
(五)提出“十三五”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建议。根据评估和预测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初步提出“十三五”老年教育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建议。
三、评估自查标准:
见评估指标(讨论稿)
                                  
 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
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评估报告课题组
2015年4月